
南京新百:三任董事长齐遭上交所纪律处分

览富财经网消息,8月21日公开信息显示,南京新百(600682)存在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对外担保、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遭上交所纪律处分。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南京新百原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 年存在对外担保,金额分别为20.95 亿元、13.76 亿元、15.37亿元、19.49 亿元;子公司泰州丹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020 年存在对外担保,金额分别为5.31 亿元、5.47 亿元。南京新百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在对应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三胞集团系南京新百控股股东。2017 年7 月和8月,南京新百子公司以往来款形式间接向三胞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支付资金合计 4.92 亿元,于当期收回,实质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期间资金占用,南京新百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
三、控股股东未按规定报送关联人名单事项2017 年、2018 年南京新百子公司与南京荥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方矩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交易19335 万元,与南京雷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南京博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交易分别 9000 万元、10750 万元。三胞集团作为南京新百控股股东未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导致南京新百未对上述关联交易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亦未在2017 年和2018年年报中披露,且在《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等回复公告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上交所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袁亚非、时任董事长翟凌云、时任财务总监潘利建、唐志清、时任副总裁钱静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长杨怀珍予以通报批评。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新百主营业务为现代商业、健康养老与生物医疗领域,覆盖百货零售、健康养老服务、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储存、细胞免疫以及医疗服务。
截止发稿,南京新百总市值11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