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安农商行:因违规发放异地贷款被罚30万元

6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公布了对海安农商行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因违规发放异地贷款,被扬州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0万元。
同时,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行长卢竞春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24年营收净利润双增
海安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截至目前,注册资本金10亿元,现有员工824人,下设1个营业部和63家支行。
公开信息显示,2022、2023、2024年,海安农商行分别实现营收20.32亿元、20.23亿元和21.52亿元;同期实现净利润8.23亿元、8.61亿元、9.02亿元,整体均保持增长趋势。
截至2024年12月末,该行资产总额976.44亿元,较年初增加40.34亿元,增幅4.31%;各项存款余额771.25亿元,较年初增加70.70亿元,增幅10.09%;各项贷款余额644.33亿元,比年初增加42.97亿元,增幅7.15%。截至2024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小幅上升0.06个百分点至1.05%,但仍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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